] 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

辽宁省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

小作坊名称: 检查/自查日期:

检查项目

序号

检查内容

检查结果

备注

动态风险分值

从业资质

1.1

工商营业执照有效

1

1.2

登记证明有效

2

公示与承诺

*2.1

对外明示作坊名称

3

*2.2

内部设立公示栏/版

2

2.3

签订承诺书

1

场所与设施管理

*3.1

加工场所清洁卫生

3

*3.2

场所周围未明显污染源

3

*3.3

加工设施清洁卫生

3

*3.4

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无交叉污染

3

*3.5

未发现使用非食用原辅料,回收、过期食品

4

原辅料管理

4.1

建立进货查验制度

2

*4.2

采购原辅料索证索票,可追溯

3

*4.3

规范填写《进货查验记录》

4

*4.4

使用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符合规定

4

产品检验

*5

产品检验(有按各地要求检验的报告)

4

不安全食品召回

6.1

建立召回制度并对召回产品有记录

2

从业人员

*7.1

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

3

*7.2

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

3

7.3

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(有记录)

2

处置食品安全事故

8.1

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

2

8.2

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

2

自查与档案

9.1

定期自查(有记录)

2

9.2

规范填写《规范化监管记录》

1

9.3

建立监管档案

1

检查/自查结论

符合(未发现问题);

基本符合(一般项存在问题但小于4项的)

不符合(一般项大于4项或有2项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)

检查处理意见/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

检查/自查人员签名:

负责人签名:

备注:
1、本表食品通用检查项目含重点项13项,一般项11项,共24项。
2、本表一式2份。1份现场张贴公示,1份日常监管部门留存。